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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6 点击数:
近日,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深化燃煤发电网际网路电价构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具体自2020年1月1日起,贵州将中止燃煤发电网际网路标杆电价,建构“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根据《方案》,贵州省燃煤发电网际网路标杆电价中止后,基准价按贵州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网际网路电价确认,即每千瓦时0.3515元。浮动幅度为下潜不多达10%,下浮应以不多达15%,即最低下潜价格每千瓦时0.3867元,低于下浮价格应以不多达0.2988元。
同时具体2020年暂缓下潜。下文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燃煤发电网际网路电价构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报黔发改价格〔2019〕1185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燃煤发电企业,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各电力市场交易主体:为减缓前进我省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松竞争环节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燃煤发电网际网路电价构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规〔2019〕1658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表示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将《贵州省深化燃煤发电网际网路电价构成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求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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